- 索引号:
- 00000000z/2025-2370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5-07-22
《平湖市深化腾笼换鸟推进工业有机更新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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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持续深化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浙制高办〔2024〕4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业有机更新,我局对原《关于工业有机更新产权置换的指导意见(试行)》(平政办发〔2024〕7号)文件提出了修订完善建议,起草形成了《关于深化腾笼换鸟推进工业有机更新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持续深化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年)》(浙制高办〔2024〕42号) 三、起草过程 文件2025年5月开始由市经信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向市府办报请立项通过后牵头起草工作。 2025年6月9日、19日,我局分两次行文向市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审计局、工商联和镇街道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已于镇街道沟通、协商一致。 2025年6月19日-6月30日将草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5年6月30日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请以市府办名义发文。 2025年7月1日由本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没有意见。 2025年7月1日提请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会审,没有意见。 2025年7月1日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起草部门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025年7月7日经市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工业有机更新的含义。工业有机更新是指在符合平湖市工业平台整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空间置换、开发再利用等方式对存量工业地块(厂房)进行优化布局和改造提升,其主要目的是优化配置空间资源,妥善安置优质存量产能,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路径。包括减量置换、兼并收购和技改提升等路径。 (三)置换房产面积及价格。明确购置国资房产价格按照分级定价方式确定。明确购置工业厂房的基本面积计算的两种方式。 (四)审核流程。明确所有涉及购置厂房的有机更新项目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购置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含)由市审核,4000平方米以下由镇街道审核、报市备案。 (五)实施管理。包括加强项目审核、有序分割转让和完善后续监管等三方面内容。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不包括嘉兴港区)工业企业。 六、新旧政策对比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均适用。 (二)增加了实施路径。将原产权置换形式及对象调整为工业有机更新路径。 (三)简化计算置换房产面积及价格。明确购置国有房产价格按照分级定价方式确定。 (四)优化了程序。所有涉及购置厂房的有机更新项目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加强管理。在加强项目审核、有序分割转让和完善后续监管方面作了明确。 七、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5年7月17日,施行日期是2025年8月16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73-8563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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