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新的发力点。近期,上级部门连续发出强烈信号,强调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的重要性,浙江出台《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浙政办发〔2024〕27号),嘉兴紧随其后,出台《嘉兴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嘉政办发〔2024〕26号)。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前期的调研和分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出台《平湖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市跨境电商发展水平。文件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代表企业、社会公众的意见,经过多轮讨论和修改,确保了政策意见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浙政办发〔2024〕27号);

2.《嘉兴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嘉政办发〔2024〕26号)。

三、起草过程

文件2024年9月开始由市商务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

2024年11月28日,市商务局向网信办、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税务局、邮政管理局、各镇街道和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采纳2条。

2024年12月3日-12月12日将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意见。

2024年12月5日,市商务局组织电商协会、服装协会、箱包协会、童车协会、汽零协会以及相关企业代表开展政策意见座谈会,共收到意见8条,采纳8条。

2024年12月16日由本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没有意见。

2024年12月27日提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会审,没有收到意见建议。

2024年12月30日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起草部门根据市司法局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025年5月15日由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请以市府办名义发文。

2025年5月16日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主体引育壮大、平台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提能、生态体系赋能和服务保障提升等重点任务,将平湖市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跨境电商产业高地。

(一)聚焦引育孵化,实施主体扩面提质行动

1.引进优质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与发达地区的资源对接,畅通跨境电商服务商资源对接渠道,力争引进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2.支持企业转型。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入驻第三方平台和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3.鼓励做大做强。建立跨境电商企业梯度培育库,开展绩效评价,提供精准扶持。根据企业开展自主品牌推广、数字化营销、使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境外推广所产生的费用给予不同额度补助。

(二)聚焦集聚发展,实施“1+N+L”工程

4.建设一个综合性园区。建成一个集聚型跨境电商产业园。对成功创建省级、国家级电商示范园区(基地)的给予奖励。对为跨境电商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示范引领园区给予资金支持。

5.提升N个园区平台功能。鼓励传统产业尝试跨境电商新业态模式,充分利用电商平台资源拓展海外市场。

6.打造Live跨境直播聚集区。打造跨境电商直播聚集区2个以上。支持专业直播机构与跨境电商企业合作并给予资金支持。对打造公共直播间的跨境电商产业带企业,按照使用评定情况给予补助。

(三)聚焦产业融合,实施产业带出海行动

7.产业带抱团出海。结合平湖传统特色产业,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产业带选品中心及线上专区,对优质产业带选品中心和线上专区给予资金支持。

8.企业借船出海。深化与知名跨境电商机构的交流合作,大力发展“丝路电商”。对参加各类优质展会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渠道和政策支持。对长期入驻境外展销中心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9.品牌扬帆出海。支持企业开展境内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打造省级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5个以上。对获得省级示范和省跨境电商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激励。根据项目支出对获得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等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四)聚焦体系建设,实施生态赋能行动

10.电商公共服务机构再升级。每年举办公益性服务对接活动12场以上,服务企业200家次以上,根据绩效评价给予资金支持。

11.物流配套改造再提升。到2027年,租赁或建成海外仓9个,省级海外仓1个。依托独山港口优势,整合平湖京东仓等资源,为跨境电商提供便捷服务。

12.人才引育合作再深化。加强与高校职校(技师学院)、培训机构以及优秀跨境电商企业的合作。对从事跨境电商工作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在办理签证等证件时提供便利。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人才纳入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鼓励企业组织员工进行跨境电商培训,对经认定的跨境电商专业培训给予资金支持。

13.合规经营再强化。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培育跨境电商出口退税示范企业。加强对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平台经营规则的研究和风险预判。对胜诉的专利诉讼案件,按标准给予企业资金补助。

(五)聚焦服务提升,实施服务保障提升行动

14.提升办税便利化。编印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指引汇编,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政策,明确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的监管规则。

15.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推广“浙跨保”“易跨保”等特色金融服务方案。优化承保模式,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降低跨境电商企业贸易风险。

16.提升行业治理规范化。推动跨境电商行业规范发展,鼓励相关主体积极参与跨境电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定。强化跨境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创新商品溯源方式。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从事电子商务、外贸相关业务或配套服务的单位。

六、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5年7月29日,施行日期是2025年8月28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七、术语释义

1.境外专利:包括在境外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丝路电商:是为了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打造的国际合作新平台,充分发挥中国电子商务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和市场规模等优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的重要举措。伙伴国包括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泰国、巴基斯坦、新加坡、白俄罗斯、塞内加尔、乌兹别克斯坦、瓦努阿图、萨摩亚、哥伦比亚、意大利、巴拿马、阿根廷、冰岛、卢旺达、阿联酋、科威特、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奥地利、匈牙利、爱沙尼亚、柬埔寨、澳大利亚、巴西、越南、新西兰和智利等。

3.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是指《平湖市人才分类分层目录》。

4.本方案涉及的省级、国家级等级评定方式、奖补标准,以省级、国家级相关部门正式发文为准。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73-8563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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