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运输局 > 机构概况
  • 机构概况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 下属事业单位
  •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机构概况


    机构全称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机构简称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人 戚红炳 机构联系方式 0573-85621286
    机构地址 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法定工作日)
    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等相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内河港口、海河联运等专项规划、政策。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监督全市公路、水路、内河港口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内河港口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内河港口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协助做好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和内河港口经营等市场监管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协同做好物流业的规划、推进、监督工作,推进交通物流产业发展。

    (五)负责公路、水路等行业和职权范围内的内河港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水上设施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指导农村公路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并配合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内河港口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负责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内河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

    (八)负责内河港口管理。负责内河港口规划、内河港口岸线使用和内河港口项目投资管理。指导内河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

    (九)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