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市长:
陈之超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海事、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城市开发建设和征收、邮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局、林业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公积金中心、建投集团、交投集团。
联系邮政公司、邮政管理局。
陈之超,男,汉族,1983年3月生,浙江嵊州人,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平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