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576/2021-2034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平市监〔2021〕48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68-2021-0001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1-10-28

关于印发《平湖市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各相关科室、所(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现将《平湖市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湖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平湖市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精神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市监食经〔2020〕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结合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主动拉高标杆,严格落实校园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标准化”为主旨,筛选出管理体系先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不断完善校园食品供应体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实施范围

全市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为学校食堂提供以食用农产品为主的食材配送单位。鼓励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的食材配送单位参照本方案开展整改提升,申报验收评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校食材配送单位招标标准落实

重点推进《校园食材招标评分指南》的制定,并在后续学校食材配送单位集中采购的招投标中运用落实,通过统一的标准,进一步促进校园食材招标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推动学校食用农产品配送单位规范标准执行

在我市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单位中倡导执行《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 0012—2020)等规范、标准。通过启动实施、整改提升、验收评估、结果运用四个方式,实现长效闭环管理。

(三)推广数字化全程追溯管理体系运用

通过明确责任、强化培训、示范引领,全力推广“浙食链”、“阳光配送”等追溯管理体系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的应用。达到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的工作目标。

四、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

(一)队伍建设提升。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实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规模以上农产品、食品经营单位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分管负责人。要配备具有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的质量安全检验人员。要定期对职工进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每年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全方位提升配送单位从业队伍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二)管理制度健全。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浙食链”系统建设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建立并执行岗位职责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快检操作流程制度、供应商审核制度、快检不合格样品处置流程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定期清洁维护设施设备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场所设备设施配备合理。经营场所内部要环境卫生整洁,结构布局合理,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验货、配货、粗加工、切配分割、快检区(间)等专间及粗加工处理的设备设施,场所面积要与销售规模相匹配。经营场所外部要远离污染源。贮存场所要满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运输工具要同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类型、特性、数量、流量、流向、运输季节、距离、路况相适宜。

(四)食材流转全流程管控到位。实行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精准、闭环管理。食材采购要做好供货者经营资格查验和供应商审查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需留存购货凭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还需做好“三证一码”的查验和赋码扫码工作。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要采取限期禁入等措施,从源头杜绝食材安全隐患。食材贮存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装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做好贮存记录,做到分类贮存、科学贮存。食材配送要做到配货-配送-到货全链条规范化管控,配送过程要做到整齐有序、清洁卫生。

(五)数字化追溯管理体系全面应用。全面部署应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场景(“浙食链”)等管理软件,100%建立销售者电子档案,使用应用系统进行进货信息登记和入场查验,并保证一定的活跃度。经营进口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产品与冷链食品风险智控系统(“浙冷链”)对接,提高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鼓励食材配送单位采取基地直采、场厂对接的方式采购食材。依托全省数字化改革,实行“阳光配送”,对食材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食材从供货商到学生餐桌中的每一环节“阳光”、“可溯”。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根据《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 0012—2020)和农产品销售管理的法规文件要求,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价标准。

(二)申请报名:按照自愿原则,由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同意后,报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备案。

(三)指导培训:根据《平湖市校园食材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2)要求,集中开展一次规范化建设的培训,结合培训成果,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认真制定提升计划,接受第一轮初始性评估。评估后,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个性化提升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四)创建提升:完成整改提升后,开展第二轮评价性评估,经现场验收考核后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于后期合格供应商评价、招投标等工作。

(五)评定命名:经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评选出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六)长效管理:对中标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每三年开展一次复评。每年开展1-2次动态检查,每月开展1次追溯管理体系和“阳光配送”在线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单位,依情节严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约谈、降级、取消称号、建议暂停配送、行政处罚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设立工作专班,由郎晓东、柯忠明任组长,李良平、李在忠任成员,各配送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改善。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出具书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整改责任人制度和闭环管理。

(三)加强日常指导。做好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加强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依法公布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持续按照示范标准来自我要求。如不再符合授牌标准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相关报批程序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原因,促进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提升食材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展现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与特色。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报纸、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介,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同时,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报送创建专班领导小组。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联系人:市场监管局  李良平,电话:13867375115,邮箱2579704449@qq.com

教育局   李在忠,电话:13656611811,邮箱:53235050@qq.com

 

附件 1.平湖市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申请表

2.平湖市校园食材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1

平湖市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申请表

配送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申报理由(可另附页):

 

 

 

 

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月日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

 

 

 

 

时间:                      (盖章)

平湖市教育局意见

 

 

 

 

时间:                       (盖章)

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意见

 

 

 

 

时间:                       (盖章)

备注:申报单位须填写本申请表(一式4份),1份由申报单位留存,另3份上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局,其中1份上报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2

平湖市校园食材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

评价项目

评价点位

具体指标与分值

评价方式

满分

得分

备注

1.制度落实、组织管理

1.1建立健全各项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快检操作流程制度、供应商审核制度、快检不合格样品处置流程、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定期清洁维护设施设备制度等相关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事故处置方案,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阅资料

5



1.2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并有文件的,得2分。

阅文件

2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及岗位要求的,得3分,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历达到专科学历及以上,得3分。

阅文件

6



1.4快检室质量安全检验人员配备情况

1.配备具有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的质量安全检验人员(现场操作演示),得2分;

2.实行AB岗工作制且有文件(有2个人任命文件或培训证书),得1分。

 现场检查、查阅文件

3



1.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培训和考核记录的,得2分;

2.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考核等都符合要求的,得2分;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与岗位要求不相匹配的,酌情扣1-3分。

查阅记录

4



1.6职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证明

定期对职工进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每年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职工上岗前开展检查;

随机抽取3~6名各岗位操作人员,可以提供培训记录的(包含法律法规和1.1所有制度),每人得0.5分,最多得2.5分;可以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包括有效期内、人证相符等),每人得0.5分,最多得2分;可以提供每日上岗前晨检记录,并规范处置患病员工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1.5分。

查阅记录

6



2.场所设备设施

2.1经营配送的场所和环境要求

配送场所外环境卫生要求做到:经营场所、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养殖等污染源25米以上,得2分。

现场检查

2



2.2场所内部结构要求

场所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墙壁和天花板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霉斑、无积垢、无灰尘聚集、无有害生物藏匿,得2分。

现场检查

2



2.3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要求

1.分割间地面墙面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地漏带水封,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1分;

2.配备畜禽肉(水产品)切配分割间,温度≤15℃,配备操作台、清洗池、刀具、容器及工具容器清洗消毒池,得2分;分割间设可正确显示温度的温度计,得1分;

3.配备果蔬相应的粗加工处理的设备设施,如分拣操作台、清洗池、刀具、容器及工具容器清洗消毒池、清洗去皮设备等,得2分。

现场检查

6



2.4根据经营规模合理配置经营区域

1.经营场所布局合理,验货、配货、粗加工、切配分割、快检区(间)等配备齐全,场所面积与销售规模相匹配。场所布局合理,面积与实际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得2分,不相适应的酌情扣1-2分;

2.通过更衣室进入畜禽水产分割间,得1分;

3.分区:蔬果的清洗切割包装操作区、配货区分区设立,果蔬分割区与畜禽水产分割区要隔离,各产品处理前的区域和处理后的清洁区域严格分开,得2分;

4.各作业区域及场所设施设置有明确、清晰标识,得1分;

5.各类食用农产品的作业区温度符合下表规定的,得2分。

作业区

温度要求/℃

蔬菜和水果分拣、周转区

≤25

净菜和水果分切加工区

≤15

 

现场检查

8



3.采购

3.1采购食用农产品,查验供货者经营资格、供应商审查和食用农产品的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1.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得1分;建立供货者信息清单(含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用农产品品种),得2分;和种养殖企业、基地和屠宰场有对接协议的,每家得0.5分,本小项满分得3分;对种养殖企业、基地和屠宰场有指导检查记录的,每家得0.5分,本小项满分得2分,共8分;

2.随机抽查5~10个供货者经营资格,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每家得0.5分,本小项满分得4分;

3.查验蔬果、养殖水产品、禽蛋等食用农产品各2批次,需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两品一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每合格1批次得0.5分,本小项满分得3分;

4.查验畜禽类产品4批次,需要查验留存购货凭证及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采购猪肉还需查验非洲猪瘟检疫证书,每合格1批次得0.5分,本小项满分得2分;

5.查验进口冷链肉类(水产品)4批次,需查验留存“三证”,即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规范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采购省内进口冷链肉类(水产品)按要求做好“浙冷链”系统赋码扫码,每合格1批次得0.5分,本小项满分得2分;

6.查验进口食用农产品2批次,需查验留存进货凭证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每合格1批次得0.5分,本小项满分得1分。

查阅资料

20




3.2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要求

随机抽查近2个月的果蔬、畜禽、水产各3个批次的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检疫证编号(限畜禽肉类)等内容,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每合格1批次,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

阅记录

9



3.3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采取限期禁入等相应措施强化日常监管

查阅相关制度,有相应处置规定的得2分;有具体案例的,没有具体案例的提供预备方案或演练记录,得2分。

阅资料

4



3.4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采购要求

查阅相关制度(含进货验收测温的要求、冷藏冷冻管理要求)得2分,抽查4个批次需冷藏冷冻类食用农产品,能提供相关的测温验收记录的,每个批次得1分,最多得4分;

阅资料

6



4.贮存管理

4.1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要求

1.检查10种食用农产品,每种三个,是否有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超保质期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出现一种,本大项不得分;

2.随机抽查近2个月内每个月果蔬、畜禽、水产品各3~5个批次的贮存记录,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检疫证编号(限畜禽肉类)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得3分;

3.配送到学校的进口冷冻冷藏肉类按要求规范存放,冷冻冷藏库配备温湿度监测、记录、报警、调控装置,得1分,保存测温记录的,得1分;

4.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和设备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得1分;贮存区域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满足如下温度要求,得3分。

贮存区

温度要求/℃

蔬菜和水果冷藏库

0~15

畜禽肉冷藏库

0~4

畜禽肉、水产品冷冻库

≤-18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9



4.2分类贮存、科学贮存

1.检查现场做到清洁剂、消毒剂等物质明确标识,并与食用农产品及包装材料隔离放置,得1分;

2.做到冷藏食用农产品与冷冻食用农产品分类存放,具有强烈气味的食用农产品单独存放,做到对乙烯比较敏感的蔬菜和水果与其他蔬菜及水果分类贮存,得1分;

3.做到布局合理,离地离墙,分类分区存放,得1分。

现场检查

3



5.标识管理

5.1食用农产品的标签标明的内容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标签上内容按规定标注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对保质期有要求的,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予以标明;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食品添加剂名称,每个产品得0.5分,最多得1分;

2.食用农产品标签所用文字使用规范的中文,标注的内容做到清楚、明显,不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 每个产品得0.5分,最多得1分。

现场检查

2



5.2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要求(可缺项)

1.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每个产品0.5分,最多得1分;

2.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得1分;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3.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得1分。

现场检查

3



6.配送管理

6.1配货过程要求

1.配货操作区设置在室内或棚内,不在露天和日晒雨淋的环境下进行配货,得1分;

2.配货区应根据不同的客户名称分别设置标识、标牌,配货过程中食用农产品与客户订单、标识标牌一一对应,得2分;

3.按学校订单要求,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分拣配货,得1分;

4.食用农产品与工具等非食品不得同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得1分;

5.当天配货完成的食用农产品当天及时发货,没有堆积和滞留的,得1分。

6.随机抽查近2个月内每个月果蔬、畜禽、水产各3个批次的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检疫证编号(限畜禽肉类)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每合格1批次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15



6.2配送设施设备要求

1.配备自有的满足食用农产品保鲜、冷冻贮藏要求的运输工具(查行驶证),每辆得1分,委托运输食用农产品的(查行驶证或协议),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核,并监督受托方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运输食用农产品,每辆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2.冷链运输工具配备温湿度监测、记录、报警、调控装置,得2分;

3.温度记录符合要求的,得2分。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7



6.3配送过程要求

1.不同温度状态的食用农产品分开运输。有特殊气味的食用农产品,不与其他食用农产品在同一空间内运输,得1分;

2.做到运输车箱、工器具、铺垫物、遮盖物和隔层材料等清洁卫生、无毒、无害、无异味,使用前后消毒,得1分;

3.食用农产品装车时做到轻拿轻放、堆码整齐,不踩包装箱,防止碰伤、压伤和擦伤食用农产品,得1分;

现场检查

3



6.4到货要求

随机抽查5~10个客户的签收单,签收信息包括配送人员姓名、客户姓名(名称)、配送时间、物品完好状态、是否退货等,符合一条得0.5分,最多得2分;

查阅资料

2



7.快速检测室

7.1快检设备和快检记录

1.配置多功能农产品快速检测仪等设备和相应快检试剂,具备开展农兽药残留等不少于8个快检项目的能力,有一个项目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委托检验的本小项最多得2分);

2.仪器设备有使用记录,主要记录仪器使用者、是否正常、比对/校准、维护保养情况等,得1分;

3.查近3个月内,每个月查5批检测记录,对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每批进行检测并留存快检记录,每批得0.5分,最多得1分。

查阅资料

6



7.2不合格及快速检测结果处理

对快速检测样品不合格的产品,立即停止销售,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得1分。

查阅资料

1



8.日常管理

8.1操作日常检查

1.疫情期间,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实行亮码、测温、戴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用农产品的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并保存员工每天的亮码测温记录和消毒液配比记录(更衣室、专间、工具容器),得3分;

2.疫情期间,对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实行监测并记录,直接接触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接接触人员每28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的,得2分(可缺项);

3.查近2个月内每个月3天的(操作工具、计量器具、运输设备)定期消毒、维护、保养、校验记录,每类工具消毒维护记录符合的得1分,最多得3分;

4.随机抽查近2个月内每个月2个采购批次,发货批次与采购批次对应,检疫证编号与分割、进货数量对应,不同供应商、不同批次用标签标识区分,每1批次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查阅资料

10



8.2投诉与召回管理

1.有投诉处理记录或预防措施记录,得1分;

2.有不合格处置及召回记录或召回演练记录得1分;

3.做到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企业应配合其实施现场监督,得1分。

查阅资料

3



8.3激活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信息系统

激活使用农产品全程追溯信息系统,根据农产品全程追溯信息系统的使用率,会同监管部门(市场监督局,教育局等)酌情打分(最多得10分)。

检查现场

10



9.其他要求

9.1畜禽肉类分割要求

1.检查近2个月内每个月3天解冻间和分割间的温度记录,解冻间和分割间的温度≤15 ℃,得2分;

2.建立分割用领料制度,检查近2个月内每个月3天的记录,如实记录领取食用农产品名称、供货商名称和联系方式、进货日期、数量、检疫证编号(限畜禽肉类)、领料人姓名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得1分;

 检查现场、查阅资料

3




9.2经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要求

经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随机抽取2批预包装食品和5批散装食品(含进口和冷冻冷藏食品),产品性状、标签标识、进货查验、贮存管理、销售记录及凭证等环节符合规定要求,每1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7分。

检查现场、查阅资料

7




9.3主动配合食品监督抽样工作

主动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每完成一批得0.5分,共3分。

查阅资料

3



 

加分项

10.提升标准

10.1鼓励基地直采,场厂对接

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鼓励基地直采、场厂对接,直接采购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合格证明的农产品(提供发票的数据累计占年产值报表),占比达到20%,得3分,占比达到30%,得6分,占比达到50%以上,得9分。

阅资料

9



10.2阳光配送

在验收区、配送区、肉类分割区、快检室、冷库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市场监督局,教育局等)指定平台的,得8分。

检查现场

8



10.3食品安全责任险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

查阅资料

3



11.监管部门要求

11.1配送服务监管情况

根据近三年配送服务监管情况确定得分,新投标单位得分取原配送单位平均分的80%。

查阅资料

10






总分

200



注:1、总分200,其中加分30分。2、得分超过160分的为示范单位,得分超过140分的为达标单位。

 

 

检查人签字:                                                                                   企业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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