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市级相关医疗卫生专家库的管理服务、培训研讨工作。
2.协助受理本市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组织调查,承担工伤职工配置 (更换)辅助器具、延长停工留薪期和旧伤复发确认的技术性服务工作。
3.协助受理本市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的因工伤残和因病、非因公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承办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提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审。
4.负责整理、保存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书资料。
5.具体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