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z/2025-193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平政办发〔2025〕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01-2025-0002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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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湖市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用水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高品质饮用水已成为提升市民幸福感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质,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供更优质便捷的饮用水,在全市新建和具备条件的既有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加快推广建设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建立稳定可持续的投资运营模式和安全高效、便捷智慧的管理体系,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品质饮用水的个性化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定价、稳步推进”的原则,强化政府对高品质管道饮用水项目的推广,完善工程质量和水质监管体系,保障水质安全。采用市场化方式实施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以项目可持续运营为前提,合理确定高品质管道饮用水价格,为市民提供优质供水服务。 (二)试点先行,逐步推进。以城市住宅小区、学校和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为重点,率先实施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入楼入户项目,以点带面逐步提高高品质管道饮用水普及率。 (三)用户自愿,有偿使用。本着用户自愿原则,在条件成熟的单元区块有偿使用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及其服务。 三、实施内容 (一)新建住宅小区。新建项目的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及其配套基础设施一并纳入规划条件建设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审核、实施和验收。涉及精装修的商品房,确保具有高品质管道饮用水管网及用具等。运营商与用户接洽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用水开通、收费等具体事宜。 (二)既有小区。坚持以民生诉求为先导,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尊重民意,分类推进。对具备安装高品质管道饮用水设施的小区,制定合理的供水方案,明确相关程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列入老旧管网改造计划,统筹实施,协同共治。 (三)医院和学校等公益性单位。今后新建医院、学校等单位将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与自来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移交使用。新建或既有项目可由其投资建设或采取灵活的市场化模式,鼓励运营商实施统建统管,付费使用。 (四)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建设规模、人数、需求,制定具体的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设计方案,采用联合或单独供水模式,可由其投资建设或采取灵活的市场化模式,鼓励运营商实施统建统管,付费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涉及全体平湖人民对高品质饮用水的需求,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政策处理和相关利益方的协调工作,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确保扎实有效推进实施,市建设局要做好综合指导,各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协调解决高品质管道饮用水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系统、统筹推动管道饮用水工作扎实开展。鼓励市属国有供水企业参与市场化经营,实施统建统管。 (二)资金保障 推行“共建共享、市场化经营”模式。新建和既有住宅高品质管道饮用水项目建设资金由运营商等承担,以及运营管理;公共建筑、公益性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高品质管道饮用水项目可由业主和运营商协商投资模式等开展建设、运营及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用户用水价格由运营商综合考虑投资方式、成本浮动、经营效益等因素后,按照市场化模式灵活定价。涉及居民用水价格的,向市物价部门报备。 (三)质量保障 住宅设施在规划时,原则上根据用户数及用水量规划设计满足高品质管道饮用水使用功能要求的专用设备与机房;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等规范实施,设备、施工材料和制水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控制机电设备质量和安装调试,确保施工工艺、安装、供水水质满足要求。工程建成且水质检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验收标准、设计图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水质保障 市卫健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涉及民生利益的高品质管道饮用水水质依法依规开展监测。运营商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在线监测系统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宣传保障 市委宣传部、市传媒中心等部门要充分重视和宣传发动,定期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高品质管道饮用水、优水优用等相关信息,让市民和用户了解和支持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作,保障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工程规范有序推进。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3月18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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