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办理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转办、交办等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负责处理和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推动党中央、省委、嘉兴市委和市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市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七)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人民意见征集、民生实事项目的调研采集。 (八)负责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的具体办理工作。 (九)检查、指导镇街道和市属部门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情况通报。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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