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制定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计划。 2.按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年度建设项目计划。 3.承担政府实事项目、公路桥梁航道工程、绿化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项目的建设;承担公交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承担公交线路的营运与管理;承担公共自行车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承接全市公路的小修养护工程、绿化养护工程和苗圃苗木经营;承接市政工程施工维修、城区粪便清运和路面保洁等业务。 4.承担平湖市级大型公用码头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职能,参与镇街道公用码头的投资建设,合理有序开发、拓展全市公用码头资源;承担全市通用物资的集中采购和供应工作,打造市一级的物资贸易供销平台。 5.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投资导向,组织运用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政府投放的建设资金和市场融资,承接重要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开发运作,依法对外进行开发和对其他企业投资。 6.依法对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享有相应的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权利并承担责任。 7.通过多元化融资途径,筹措开发建设资金,加强财务运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建立健全封闭运行机制,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加强高等级公路沿线、铁路站场周边资源开发及项目招引。 9.经营、管理好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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