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25261507/2022-210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新埭镇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关于提升新埭镇养老护理服务队伍业务素质的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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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老龄化不断增长的趋势,满足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全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家庭照护者基本照护能力,适应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针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家庭照护者项目培训奖励办法。 二、制定依据 本奖励办法根据《2021年镇街道养老服务工作考核计分细则》(平民〔2021〕67号)、《2021年平湖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平民〔2021〕8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1、对于符合奖励的对象,市、镇街道将共同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养老护理员培训800元/人,“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培训400元/人)。 2、对于完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并通过技能考核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人。 3、对于参加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并通过考核的一次性奖励200元/人。 四、适用对象 新埭镇各村社区组织报名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培训,并且按要求准时出席培训活动、完成考核内容的相关人员(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初级80学时以上、中级72学时以上;“家庭照护者”项目制培训20个学时以上)。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本奖励办法自2022年6月7日起实施,如遇今后有调整,以新办法为准。奖励起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3-8562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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